平原地區地熱開發需聚焦地下水保護、地質穩定、合規與規模化利用,核心注意事項圍繞資源可持續、環境安全及高效運營展開,具體如下:
強制落實 “取熱不取水”,確保回灌率≥95%,采用同層回灌技術,避免淺層地下水與熱儲層串層污染。回灌前需過濾地熱流體中的懸浮物、雜質,防止堵塞地層孔隙,影響回灌效率。
控制開采強度,根據熱儲層儲量制定年度開采配額,避免超量開采導致地下水位持續下降、熱儲層壓力驟降,定期監測水位與壓力變化,動態調整開采方案。
嚴格監測水質,重點跟蹤地下水 pH 值、重金屬、鹽度等指標,防止地熱流體中的高礦化度成分污染地下水,鉆井密封需達標,避免井壁滲漏引發二次污染。
平原地區土層松軟,需警惕地面沉降,監測年沉降速率≤30mm(城市區域≤20mm),通過均勻布井、控制單井開采量、優化回灌壓力等方式,避免局部地層應力失衡。
鉆井施工需符合規范,固井質量需達標,防止因井壁坍塌引發地層擾動,尤其在斷裂帶周邊區域,需提前開展地質勘查,避開高風險地段。
避免無序布井,同一區域內井間距需合理規劃(通常≥500m),防止多井競爭開采導致熱儲層局部枯竭,形成 “開采漏斗”。
選用適配平原松散地層的鉆井技術,優先采用定向井或水平井,提升熱儲層接觸面積,同時減少鉆井數量,降低對地表空間的占用。
針對平原地區地熱流體多為中低溫(40-80℃)的特點,推廣地源熱泵、梯級利用技術,如供暖→養殖→灌溉的多級能量復用,提升能源利用效率,降低單位成本。
設備選型需兼顧防腐蝕、防結垢,平原地熱流體常含鹽分、礦物質,需配套除垢裝置、抗腐蝕管材,減少設備損耗與運維成本。
嚴格履行審批手續,辦理采礦許可證、環保審批、水資源論證等,符合土地利用規劃,避開基本農田、地下水水源保護區等敏感區域。
推進規模化與集群化開發,整合區域內供暖、工業用熱等需求,共享鉆井、管網、回灌系統,攤薄單個項目的前期投入與運營成本。
建立長期監測體系,布設水位、壓力、水質、沉降等監測點,實現全流程數據可視化,及時發現異常并處置,避免環境風險累積。
避開農田集中區域鉆井,施工臨時占地需及時復耕,避免破壞耕地土壤肥力;鉆井泥漿需無害化處理后再處置,防止污染農田土壤。
控制運營期噪聲與異味,廠界噪聲≤60dB (A),對硫化氫等異味氣體需配套處理裝置,避免影響周邊居民生活。
合理規劃管網路線,利用平原地形平坦的優勢,優化輸配管網布局,減少管網鋪設對交通、居民生活的干擾,降低管網熱損耗。